人工智慧(AI)倫理政策
生效日: 2026年07月03日
本文件的原文為韓文,若與譯文有差異,以韓文原文為準。
本人工智慧(AI)倫理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旨在規定軟體工作所所提供的 AI 解決方案(PolyBot、PolyGlot 及今後提供的所有 AI 服務,以下簡稱「AI 服務」)於開發與營運過程中應遵守的倫理原則及負責任的 AI 營運基準。軟體工作所相信,AI 技術在為企業的數位轉型與業務效率提升作出貢獻的同時,也必須以安全且值得信賴的方式加以運用。據此,軟體工作所以透明性、問責、公平性、個人資料保護、安全性及以人為本的營運為核心價值,提供負責任的 AI 服務。
第 1 條(負責任的 AI 營運原則)
軟體工作所於開發及營運 AI 技術時,遵守下列原則。
1. 透明性 (Transparency)
軟體工作所於可能的範圍內透明地說明 AI 系統的運用目的與營運方式。
客戶方將 AI 服務提供予最終使用者時,本公司將支援相關技術環境與營運方式,使使用者能夠理解是否運用了 AI。
2. 問責 (Accountability)
軟體工作所於 AI 服務的設計、開發及營運過程中持續管理可能發生的風險要素,並為負責任地運用 AI 而套用技術性與管理性保護措施。
AI 服務所提供的成果係以業務支援與參考為目的提供,基於該成果所作出的客戶方最終決策及商業判斷,由客戶方自行負責。
3. 安全性 (Safety)
軟體工作所為使 AI 服務得以穩定營運,套用資安管理、存取控管、資料保護及確保服務穩定性的技術性與管理性措施。
4. 個人資料及資料保護 (Privacy & Data Protection)
軟體工作所為於 AI 服務營運過程中保護個人資料與客戶資料,遵守相關法令與資安基準。
未經客戶方事先同意,客戶資料不會用於 AI 模型的追加學習等目的,具體標準由第 4 條規定。
第 2 條(以人為本的 AI 營運及監督原則)
軟體工作所遵循的原則是:AI 並非取代人的判斷,而應作為支援業務效率與決策的工具加以運用。
AI 服務所提供的成果應作為參考資訊使用,重要的決策過程中應有適當的人工審查與判斷。
客戶方若基於 AI 結果進行法律、財務、醫療、人事等重要判斷,應另行運作審查程序。
軟體工作所將支援技術環境,使客戶方能夠依需要銜接真人諮詢或審查程序。
第 3 條(公平性及偏見管理原則)
軟體工作所致力於使 AI 服務不對特定個人、群體或客戶產生不當歧視或不公平的結果。
於 AI 服務營運過程中持續檢視資料品質與結果的適當性。
執行技術性與管理性改善活動,以將 AI 模型或資料處理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偏見(Bias)降至最低。具體而言,軟體工作所執行下列偏見管理活動。
- 每年至少 1 次定期檢查 AI 服務的偏見風險,並依檢查結果執行必要的改善措施。
- 偏見檢查範圍包含對 AI 服務輸出結果的品質評估、資料偏見分析及使用者回饋檢視。
- 客戶方提出請求時,將於合理範圍內分享適用於該客戶方的 AI 服務偏見評估結果。
對於因客戶方所提供的資料或營運環境而可能發生的偏見要素,將與客戶方協作檢討改善方案。
第 4 條(AI 資料保護及資安原則)
軟體工作所將客戶方的資料保護作為 AI 服務營運的核心原則。
客戶方提供予 AI 服務的資料,將於服務提供目的範圍內被安全地處理。
未經客戶方事先同意,客戶資料不會用於 AI 模型的追加學習、權重調整或類似目的。但經客戶方事先同意,將客戶資料用於服務品質改善、統計編製、研究與分析等目的時,將進行匿名化處理或採取同等保護措施,使客戶方、資料提供者及資料來源無法被識別。
於 AI 服務營運過程中,為保護個人資料與敏感資訊,將依相關法令與資安基準套用技術性與管理性保護措施。
PolyBot 服務的對話資料及脈絡資訊,將於各客戶方專屬環境中安全管理,並受到保護以免與其他客戶方的資料混合。
第 5 條(AI 運用的透明度及使用者權利)
軟體工作所致力於使 AI 服務的使用者能夠理解 AI 技術的運用情形並作出適當因應。
客戶方將 PolyBot 等 AI 服務應用於面向最終使用者的服務時,本公司將支援其明確告知該服務為 AI 驅動的服務。
當 AI 客服或自動化功能的使用者有需要時,本公司將支援客戶方建構營運環境,使其能夠使用真人諮詢或替代程序。
軟體工作所於 AI 服務運用過程中,高度重視對使用者權利的保護。
第 6 條(AI 風險管理及事故因應)
軟體工作所致力於管理 AI 服務營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錯誤、資安問題及服務風險要素。
1. 持續監控
對 AI 服務營運中可能發生的錯誤、資安漏洞或非預期的結果持續監控,並執行改善活動。
2. 原因分析及處置
確認發生 AI 相關問題時,將透過原因分析及必要的技術措施,致力於確保服務的穩定性。
3. 事故通知及因應程序
發生重大服務故障、資安侵害或 AI 系統的重大失靈時,軟體工作所依下列程序因應。
- (1) 初期通知:得知重大事故後 24 小時內,以書面(含電子郵件)通知受影響的客戶方。通知內容包含事故概要、預估影響範圍及初期因應措施。
- (2) 事後分析:事故解決後,將致力於在合理期間內編製事後分析報告(Post-Incident Report)並提供予客戶方。報告包含事故原因、影響範圍、因應措施及防止再發生的計畫。
- (3) 資料侵害時的法定通知:伴隨個人資料侵害時,依大韓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歐洲 GDPR 第 33 條,於法定期限(72 小時)內通知主管監理機關,並依相關法令通知當事人。
- (4) 客戶方協作:必要時與客戶方協作,推進問題解決與損害最小化。
第 7 條(AI 治理及全球基準的遵循)
軟體工作所為負責任的 AI 營運維持持續性的管理體系。
考量國際上所討論的 AI 倫理原則及風險管理基準,持續改善 AI 服務的營運基準。軟體工作所參照下列國際框架及標準。
- OECD AI 原則(OECD Principles on AI, 2019)
- 歐盟人工智慧法(EU AI Act, Regulation (EU) 2024/1689)
- ISO/IEC 42001(人工智慧管理系統)
- UNESCO AI 倫理建議書(Recommendation on the Ethics of AI, 2021)
於 AI 服務營運過程中,重點體現下列原則。
1. 以風險為基礎的管理 (Risk-Based Approach)
考量 AI 系統的目的、影響範圍及潛在風險要素,套用適當的管理等級。
2. 透明度及可解釋性 (Transparency & Explainability)
於可能的範圍內說明 AI 服務的運用目的與營運方式,使其易於理解。
3. 安全性與可靠性 (Safety & Reliability)
為 AI 服務的穩定營運與品質提升,持續執行檢查與改善活動。
4. 負責任的 AI 運用 (Responsible AI Use)
致力於使 AI 技術朝著尊重人的權利與社會價值的方向被運用。
第 8 條(AI 倫理治理體系)
為履行與監督本政策,軟體工作所運作下列內部治理體系。
1. 政策履行的統籌
本政策的履行由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DPO)統籌。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定期檢查 AI 倫理政策的遵守情形,並於必要時執行改善措施。
2. 外部諮詢
軟體工作所於發生 AI 倫理相關重大事項或需要改善政策時,得接受外部法律、技術、倫理專家的諮詢。
3. 定期檢視
本政策反映 AI 技術發展、法令變更及全球 AI 倫理動向,每年至少 1 次定期檢視,必要時予以修訂。
4. 聯絡處
關於本政策的諮詢及意見,可透過下列聯絡方式提出。
-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Peter Cho
- 電子郵件:governance@softwarecreation.studio
- 地址:首爾特別市中區明洞街 14 號,6 樓 6071 室(明洞2街,Noon Square)
第 9 條(與相關政策的關係)
本政策與軟體工作所的服務條款(Terms of Service)、隱私權政策(Privacy Policy)、Cookie 政策(Cookie Policy)、人工智慧(AI)服務營運政策一併適用。
本政策規定關於 AI 技術運用的倫理原則與營運方向;服務使用條件、資料處理基準、責任範圍及使用限制事項,則優先適用相關政策。
個人資料保護、服務使用條件及契約相關事項,分別依隱私權政策及服務條款辦理。
第 10 條(政策的變更及告知)
本政策變更時,軟體工作所將載明變更事由、變更內容與生效日期,於生效日至少 30 日前透過網站公告。
先前版本的政策將保存於網站上供查閱。
附則
本人工智慧(AI)倫理政策自 2026 年 7 月 3 日起施行。
軟體工作所將透過負責任的 AI 技術運用,支援客戶的數位轉型與永續成長,並為提供值得信賴的 AI 服務而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