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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政策
生效日: 2026年10月14日
本文件的原文為韓文,若與譯文有差異,以韓文原文為準。
本退費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旨在規定軟體工作所(以下簡稱「公司」)所提供付費服務的解約與退費標準及程序。
第 1 條(適用範圍)
- 本政策不論使用國家、付款幣別及金流代理業者,一律相同適用。
- 本政策的訂閱退費標準適用於 PolyBot、PolyGlot 訂閱。ERP、網站、App 開發等以個別契約提供的服務,依該契約約定的條件辦理;另行簽訂服務水準協議(SLA)者,依該協議辦理。
- 本政策不限制依《服務條款》第 3 條及第 18 條適用於使用者的強制規定,以及對使用者更有利的個別約定。
第 2 條(解約與退費的區分)
- 解除契約:指使用者依《服務條款》第 11 條規定的期間與要件解除契約,退費金額依相關法令辦理。
- 一般解約:指使用者依《服務條款》第 10 條於下一個付款週期開始前解除訂閱,已支付的目前週期費用不予退還。
- 中途解約:指使用者於使用期間內立即終止使用並獲退還剩餘期間的費用,依第 3 條辦理。
- 退出會員:使用者依《服務條款》第 15 條申請退出會員時,公司將進行中的訂閱視為中途解約處理,並依第 3 條退費。
第 3 條(中途解約退費)
- 使用者於服務可使用之日(以下簡稱「服務可使用日」)前申請中途解約者,公司退還全部付款金額。
- 自服務可使用日起,公司按該筆付款的實際付款金額(含稅)× 未使用天數 ÷ 總使用天數計算的金額退費,年度訂閱亦以實際付款金額為基準計算。
- 總使用天數為該筆付款可使用期間的天數,未使用天數為自受理中途解約申請之日起至該期間最後一日止的天數。
- 計算金額中未達付款幣別最小單位的部分,一律進位。
- 中途解約申請處理完畢後,該訂閱的服務使用即告終止。
第 4 條(因可歸責於公司之事由的退費)
- 因可歸責於公司之事由而未能提供服務或未依契約內容提供服務者,使用者不論解除契約期間或第 3 條的計算方式,均得依相關法令申請退費。
- 損害賠償相關事項,依《服務條款》第 12 條辦理。
第 5 條(申請方式)
- 使用者得透過電子郵件(sales@softwarecreation.studio)申請解除契約、一般解約或中途解約。
- 為確認申請內容,公司得要求提供會員電子郵件、服務名稱等確認契約所需的資訊。
- 解除契約得於《服務條款》第 11 條規定的期間內以表示其意思的方式為之,公司不要求特定格式。
第 6 條(退費處理)
- 公司自受理解除契約或退費申請之日起 3 個營業日內,以原付款方式取消付款或退還款項。
- 以信用卡等方式付款者,公司透過金流代理業者申請取消付款,反映於付款紀錄的時間可能因發卡機構等支付機構的處理時程而有所不同。
- 無法以原付款方式退費者,公司以與使用者協商的方式退費,且不另收退費手續費。
第 7 條(溢收款項退費)
因重複付款等原因誤收費用者,公司依第 6 條全額退還誤收的金額。
第 8 條(與其他政策的關係)
- 本政策未規定的事項,依《服務條款》及相關法令辦理。
- 退費處理過程中的個人資料處理及交易紀錄保存相關事項,依《隱私權政策》辦理。
第 9 條(政策的變更)
本政策的變更及通知,依《服務條款》第 2 條辦理。